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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
医疗机构可在养老院开设服务点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蒋若静)北京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推动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北京市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启动,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医养结合机构将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管理。同时,养老机构也可将内设医疗机构托管给医疗卫生机构运营。
根据上述工作措施,北京市将合理布局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推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同址或毗邻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和家庭医生工作站;扩大服务供给,推动工作量不饱和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新建或改扩建医养结合设施。
养老机构可将内设医疗机构托管给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营,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优化服务响应与资源匹配机制,促进养老机构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康复护理床位、安宁疗护床位等“多床联动”,服务有效衔接。支持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管理,到2027年年底,医养联合体有效运行,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医养结合机构原则上均要纳入紧密型医联体。
未来,北京市将强化医养协议合作。上述工作措施明确提出,各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协议合作关系,规范签订并按约定履行合作协议,鼓励有偿签约、多层次签约。巩固“握手”对接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意愿对接的养老机构要做到“应签尽签”,按职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具备条件的,每年为入住养老机构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集中上门健康管理服务。
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各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开展健康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纳入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协助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选择合适的养老机构并给予补助。开展应对老年期痴呆北京行动,鼓励养老机构设立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单元)。规范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为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的居家照护服务。
居家服务方面,北京市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
北京市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与具备互联网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合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远程诊疗、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指导等服务;鼓励通过互联网医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探索人工智能在健康管理、监测、照护等方面应用。到2027年年底,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纳入医保定点。
